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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鄉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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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

春陽村

春陽村簡介

  春陽村位於霧社東方約3公里地,濁水溪右岸,海拔1200公尺,為南向斜地,村內濁水溪右岸有一小溪源自北面山腰,向南切斷山脊,留下矗立於村落前端的一座小山,日本時代被稱荷戈富士,現名春陽山或獅頭山,高度350公尺,巍巍秀拔,亦蔚為奇觀。

  春陽原名Gungu,因其地形彎曲,似動物尾部而得名;日劇初期稱荷戈(Gungu),原為賽德克德奇塔雅族人的部落,霧社事件之後,因盛產櫻花,改名櫻社(Sakura),台灣光復後再度易名春陽。

  清朝時,春陽村境分二社,都在今第一班:一在天主堂至墓地一帶,名荷戈(Gungu);一在老人會館附近,名埃佐夫(Ezolf),民國5、6年間歸併荷戈。霧社事件後,荷戈社人被遷至清流,春陽遂被廢棄。?

  在霧社事件發生期間,日人迫道澤群各社參戰,但仍懷有戒心,仍令魯給塔雅、洛沙、奇卡、頓巴拉哈、波奇澎等5社,除位置險要的波奇澎舉社遷移外,餘4社各分一半留在平靜,一半由波奇澎社頭目鳴明,魯西(Umin‧losi)率領遷來赫卡,改稱櫻社。

  道澤群五社移來春陽後,日警以今春陽派出所為中心,將其分為4個集團(稱為班)居住,各班位置與成員如下:

    1. 第一班:居派出所西南方,無名溪左岸,奇卡、頓巴拉哈兩社住區,族人稱其地名為格拉素特(Grasut)。
    2. 第二班:居派出所現址,為波奇澎社人住區,族人仍稱伍可(Gungu)或波奇澎(Bunubun)。
    3. 第三班:居派出所左側下方,隔阿瑤【ayu,小溝】與第二班近鄰而居,此為魯給塔雅社住區,其地仍稱魯給塔雅(Lukudaya)。
    4. 第四班:居派出所東南方,為洛沙社住區:其地仍稱洛沙(Rucao)。

  光復初,魯給塔雅社人因部落上方有一巨石襯土鬆弛,恐其於暴風雨或地震時崩落,乃遷至派出所稍西:至民國55年,又集團移住霧蘆公路旁居。部落隔濁水溪對面的春陽溫泉,限為本鄉著名的野溪溫泉,現為本鄉著名的野溪溫泉,在濁水溪支流塔羅灣溪流域,東方台地上即為原德奇塔雅人的祖居部落塔羅灣社(Turuwan),相傳德奇塔雅人離開發源地之後,原本居住於武令山北麓的塔雅塔羅灣(Daya-Turuwan),後因耕地不足遷至塔羅灣社,在此發生了著名的被外人下毒傷害事件,才由此處開始向外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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