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相關法規規定,民眾就醫應依規定繳納部分負擔,以落實醫療資源合理使用及制度永續經營。 |
| 二、 | 惟考量現行政策規範與審核機制,醫療機構仍應依規定收取部分負擔,以符合法規遵循及避免衍生健保核扣風險,爰本院經整體評估後,調整相關收費機制。 |
| 三、 | 自115年5月1日起,本院清境假日醫療站維持「仁愛鄉鄉民、青青草原、清境農場、國民賓館等員工」免收掛號費之措施,惟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 條規定將恢復收取健保部分負擔,敬請民眾理解與配合。 |
| 四、 | 本院將持續優化服務流程並強化衛教宣導,以兼顧民眾就醫權益與制度公平性,降低政策調整對民眾之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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