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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轉知】南投縣政府 - 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造成本縣農作物受損,業經農業部於本(4)月14日公告作物項目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孟宗竹)為辦理現金救助地區-農民申請農作物辦理現金救助
發布日期:115.04.16
| 一、 |
依據農業部115年4月14日農糧字第1151006977號公告(如附件)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
| (二) |
本次辦理現金救助項目蔬菜(二):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孟宗竹)。 |
| (三) |
本次救助額度:每公頃救助4萬1,000元。 |
| (四) |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 |
| 1、 |
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 |
| 2、 |
所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
| 3、 |
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
| 三、 |
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條規定向鄉(鎮、市、)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核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
| 四、 |
請依照本辦法規定,動員人力儘速覈實辦理現金救助事宜。 |
下載檔案:
農民申請農作物辦理現金救助(孟宗竹)-縣府.pdf
農民申請農作物辦理現金救助(孟宗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