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內政部115年3月23日台內民字第11502206752號函辦理。 |
| 二、 | 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核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本部期透過舉辦相關活動向社會大眾推廣臺灣人爭取民主自由的歷程,並彰顯言論自由核心價值,以深化我國民主。 |
| 三、 |
旨揭活動訂於115年4月7日(星期二)18時至20時30分,假中正紀念堂演藝廳舉行,請惠予協助運用機關網站宣傳並轉知所屬,活動詳情及報名連結請參考該部官網活動訊息(網址: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10&sms=9009&s=33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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