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農業部漁業署115年3月11日漁四字第1151544642號函及農業部115年3月6日農漁字第1151544161A號書函續辦。 |
| 二、 | 旨揭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驗證費用補助之申請表及115年度申請補助期間與補助名額,已於漁業署網站公布(路徑:首頁/漁業法令/法律及法規(含實質法規)/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請貴所週知所轄養殖漁民或漁民(業)團體,依限於115年3月30日前,將評選補助申請資料逕向貴府提出申請。 |
| 三、 | 貴所受理及彙整所轄養殖漁民或漁民(業)團體申請案件送府,於申請期間屆滿後七日內彙整送漁業署辦理。 |
下載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