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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轉知】新竹市東區區公所-強迫入學條例之勸告書公示送達公告

發布日期:115.01.16

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新竹市立育賢國民中學114年12月23日竹育中學字第1140006337號函辦理。
二、 為辦理強迫入學條例相關作業,受送達人黃正興因送達處所不明,致旨揭文書無法送?,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請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本所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

下載檔案: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函_.pdf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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