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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觀光服務據點設施整建與環境優化計畫」
發布日期:115.01.06
| 一、 |
依據本會「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重建計畫(下稱重建計畫)辦理。 |
| (一) |
適用區域: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全區劃設為災區範圍。 |
| (二) |
目的:補助適用範圍內遊程執行等民間團體(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及原住民族地區依法設立之人民團體),辦理遊程優化/設計、文宣製作、行銷活動、人才培訓、環境優化、設施整建及設(施)備購買等。 |
| (三) |
計畫期程:核定日起至 115年 10 月 31 日。 |
| (四) |
受理期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 月 26 日止。 |
| (五) |
鑒於未來旅遊趨勢,本計畫強調「永續旅遊」與「高齡友善旅遊」兩大類,建議結合原住民族農業、文創及音樂等原住民族亮點產業,如「青銀共食」、「產地到餐桌」、「文化體驗」等。 |
| (六) |
聯絡窗口:(02)5569-0866,分機21,Metha.Chang@hiifly.com,張小姐。 |
下載檔案:
1141224原民會-函-CUsersUSERDesktop原民會-函.pdf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