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旨揭計畫附件,請自即日起逕至本會全球資訊網-首頁-訊息區-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cip.gov.tw)。 |
| 二、 | 旨揭計畫申請要件為取得農業部及所屬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含公所)核定函。請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區、市)公所,鼓勵獲得農業部農糧署「114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補助之單位,向本會提出申請;或請公所盤點並邀集鄉內獲得前開計畫補助之族人,共同申請本計畫資本門之補助。 |
| 三、 | 本計畫受理案件期限延長至114年11月15日(郵戳為憑),並逕寄件至本會(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4樓)。 |
| 四、 | 如有詢問事項,可逕洽業務承辦窗口顏婉娟科員、程雅芳專案人員,電話:(02)8995-3253、(02)8995-3258,E-mail:yy9675@cip.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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