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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轉知】苗栗縣頭屋鄉公所-辦理強迫入學條例勸告書公示送達公告

發布日期:114.04.22

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辦理。
二、 為辦理強迫入學條例相關作業,受送達人林雪羚因送達處所不明,致旨揭文書無法送達,爰依前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請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本所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

下載檔案: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函.pdf.pdf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公告.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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