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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轉知】南投縣政府-文化部訂定「113年度國定曲冰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

發布日期:113.03.27

一、 依據文化部113年3月18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33002861號函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8條及〈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二、

旨揭國定曲冰考古遺址管理單位為文化部,由該部訂定監管保護計畫,指定範圍為仁愛鄉曲冰段582、584、584-1、584-2、584-3、584-4、584-5地號 共7筆,面積46,320m²。

 

下載檔案:

113年度國定曲冰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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