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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轉知】南投縣政府-文化部訂定「113年度國定曲冰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
發布日期:113.03.27
一、 |
依據文化部113年3月18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33002861號函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8條及〈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
二、 |
旨揭國定曲冰考古遺址管理單位為文化部,由該部訂定監管保護計畫,指定範圍為仁愛鄉曲冰段582、584、584-1、584-2、584-3、584-4、584-5地號 共7筆,面積46,320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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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檔案:
113年度國定曲冰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工作執行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