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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姐 2020/12/3 下午 03:25:55
申訴土地繼承承辦人許小姐
你好: 我要申訴仁愛鄉公所土地繼承的承辦人許小姐。 去年(108) 8 月左右許小姐告知,繼承過程中需要『會勘』的流程,因此會額外跟我約時間做會勘,因我住在北部,我請問許小姐能否她執行即可、我不用在場? 她說不行、這是政府規定。我當然能理解,但請許小姐提前告知,因為我不住在霧社,來回需要較長時間也需要跟公司請假,她同意。 之後完全無消無息、突然我卻在 10 月的某個平日收到公所發函告知我會勘時間訂在一天後。 請問我需要上班、難道你叫我臨時想請假就請假?會勘難道不提前約好時段嗎? 我當週打去跟許小姐改約時間、但我們時間一直瞧不攏,好、我尊重你忙、但不代表我不忙,大家彼此配合、但許小姐很硬完全不願意接受我的時間。 好最後我妥協、直接撥打許小姐公務機,請他直接告知我『他可以約的會勘時間』,最後我們時間訂在 108 年的 11 月 1X 日上午 11 點。 我提前向公司請好假,搭當天早上第一班國光號、再轉車到霧社、時間是上午 10:20 ,原本約好時間去土地處即可,但我還是先到鄉公所確認是否許小姐已出門。 好險我去了,因為許小姐完全忘記跟我約好了時間! 我問現在如何解決,因為我車票都訂好,下午得準時上車,她便請我簽署一張同意書後先回家,由他『自己』來做會勘即可。 那請問我之前詢問、他為何說不行?政府的規定是隨她心意改變嗎? 原本我認為這只是 2 次的疏失,或許你們公務繁忙、真的有許多顧及不到的地方。 但我就這麼等待到今年初,中間所有的洽詢都是由我自己親自打電話給許小姐詢問。 二月左右,我請許小姐明確告知現在流程跑到哪、什麼時候會繼承完畢。 她告知『因為 109 年度』的繼承規範有改,因此繼承時間會拉長。 Ok , 雖然我不懂為什麼我明明是 108 年送得件,卻硬是拖到 109 年,沒關係,我等,但請她告知大概的時間。 她一、二月告訴我,大概三、四月完成。 我三、四月打給她,她告訴我已經在跑流程了、大約七八月完成。 好,我七、八月還是等不到消息,我再度打電話,他又說十月應該可以。 Ok,我等到十月,他跟我說應該要到年底.... 我開始比較強硬的詢問、請問現在問題卡在哪裡?資料卡在哪位人員、或者哪個部門上?她只願意回答我『縣政府』。 我在詢問請問是縣政府的誰、她只說承辦人。 問了一堆、也沒個真正答案。 因此我在 11 月底詢問了『縣政府』『埔里地政』等其他人員、他們告知我查詢不到我的資料、請我去洽詢許小姐送件的『文號』或是『案號』,讓他們來協助查詢。 我在 11/30 打電話問許小姐,請問送件案號,她說『沒有』。 我問那送件文號呢,她也說『沒有』。 等於從去年到現在、我完全沒有任何『進度』、『過程』的資訊。 請問這樣正常嗎?我無法查詢到任何關於我土地的資料與進度? 我在週一很嚴肅的請許小姐務必查詢清楚,她告知週二聯繫上縣政府後、會回電給我,我答應了。然後我等了一整天。什麼都沒有。 週三我再次打去鄉公所,我問她為何不回電,她說因為她週二休假。 我不懂、那她為何要答應我週二回電?不管是會勘、還是電話、時間都是她約,忘記的也都是她,理由也全都是她在講。 可真正重要的資訊,就是我的案件究竟進行到何處,她還是沒有回覆給我。 依然、告訴我週四中午前會回電給我。 我詢問為何又要多拖一天,她說“縣政府“的承辦人休假,週四才上班,所以她週四幫我問,會在中午前詢問到消息。 好,今天週四。(109/12/3) 我等到下午一點半,沒消沒息、在剛剛我又親自打給她了。 她再度告知,下午四點才能回我消息,現在是 3:23 ,在她回電給我之前,我會把這整起誇張到極致的辦事效率發給所有相關單位,包含縣政府投訴信箱和 1999 等申訴專線。 以上,希望你們能重視、並且積極處理,我已經夠有耐心了,沒那麼多一年給妳浪費。 謝謝。
公所回覆
親愛的高小姐訪客您好:對於高小姐申訴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處理情形未盡妥善,甚感抱歉!本案經108年11月提交土地審查委員會審議,並經南投縣政府109年1月3日同意核備在案,惟資料有誤尚須補正,經埔里地政事務所退回,由於會勘案件繁多,文書補正資料遲於109年12月4日函送埔里地政事務所,未能及時處理,造成高小姐困擾,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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