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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 2019/11/24 下午 04:57:15 | ||
敬詢貴所:108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核金撥發】(重要政策執行)與(撥款便捷惠民)之做法及核撥起日作業規劃現況 | |||
一ˋ首論: 就上開案旨(108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核 金撥發】(重要政策執行)與(撥款便捷惠民)之做 法及(核撥起日作業規劃現況)陳請貴所釋明俾使 原鄉適格族人得以知悉公所[年度專案執行與禁 伐償金核發之期日], 惟電詢反映迄今實未見覆,亦 未電悉等云云....另;鑑於108年立法院3讀通過 已取消【5年等待期】且原民會均已公布週知各 鄉鎮區恪遵執行!據此;【林地禁伐補償之地目 亦適法所及】合先敘明! 二ˋ次論: 承上所述,本人特電詢ˋ簡訊等諸方法(註:業辦 人員告悉將於本月12/15-12/20日)將核撥禁伐 償金入帳,與此同時足信我仁愛鄉之原民族人 甚感至禱。 三ˋ綜上所述並據上論結: 再次撰陳敬請"公所"就上開所提 之政策執行ˋ社會給付行政之爭點,希能為原民所迫 切性攸關之公共議題予以更告各村週知(或運用機關資 訊平台)公佈核發實程,使我原民得悉公所行政效率ˋ 效能之務實利民,實感德會並摯謝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