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必填項目
賴先生 | 2015/6/18 下午 09:27:00 | ||
文化解說牌將「黥面」錯寫成「黥面」 | |||
黥面,雖原也是在臉上刺青塗墨的稱法,但後來演變為是對犯罪的人或其妻所施以的罪罰記號,所以不是一種榮譽的稱法。紋面則跟紋身一樣,是中性稱法,沒有褒貶之意,所以應該以「紋面」(或「文面」)來稱呼原住民臉部刺青塗墨的歷史文化為宜。 而仁愛鄉公所不知委託哪裡的輔導單位或規劃單位,製作導覽行程分站解說牌,不只不該用「黥面」二字(因為這是對族人的侮辱),還把「黥」寫成「鯨」,真是貽笑大方,請改快更正。(位置在導覽起點警光亭及第三站馬赫坡原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