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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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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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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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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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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未何鄉公所人員幾乎一半均為臨時員工??,若參加公職考試通過,想再鄉公所上班是否名額不補缺,因為我知道並不是通過考試一定會分發到自己想要的工作地點..... |
您好:
公所公務人員之編制,是依據地方制度法編制進用。正式人員出缺時,報送考試院或其他承辦考試機關如原住民委員會舉辦原住民特考時,亦得報缺近用。至於臨時人員,也是依據中央核核定員額數,公所在數額範圍內進用臨時人員或僱員。貴官如欲知曉有否出缺,得於考試院發布之職缺情形(每次考試前均會發布)查看。預祝您金榜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