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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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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2011/8/5
憂心
現在的鄉公所是怎樣 可以私下變更文件 這是員工的特權嗎 只是因同情 而可以做出違法的事情 而這位女士和同事訴說的家庭狀況真的她有那麼的可憐嗎 委屈嗎 而同情的同事 有實際的去看 去了解嗎 也因同事的同情 而這位人士這樣的行為害了許多人 希望仁愛鄉的大家長可以去關心員工這樣違造文書的行為
公所回覆
親愛的000訪客您好: 您的留言,未述明業務屬性,無法判別業管單位單位,本所將於主管會報要求工作同仁恪遵依法行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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