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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 2011/6/27
社區理事長已御.未交接.....
本村(新生)社區理事長已改選近一個月餘.遲遲未交接.實耐人尋味.其內是否有不當之因.望本所福利課有所回應.謝謝.感恩..
公所回覆
親愛的徐先生您好: 相關單位回覆如下: 一、新生社區發展協會(以下簡稱該會)於100年5月20日星期五,召開第4屆第1次會員大會暨理監事聯席會意改選理監事及理事長、常務監事,依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社區發展協會應將會議紀錄及相關必備資料,於會後30內函送本所彙辦,俾利像縣府申請理事長當選證明書。 二、另該會於100年6月1日以仁鄉新社字10000002號函,將上述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函報本所核辦,惟經本所審查後發現,尚有缺件需補正,已立即通知該會儘速辦理補正,已避免耽擱申請新屆理事長當選證明書時效。 三、該會已於100年7月8日將需補正資料送本所彙辦,本所已完成審查工作,並將相關資料表件函送縣府,以利核發新任理事長當選證明書。 四、非常感謝徐先生的留言及對社區事物之關心,社區理事長的改選及申請當選證書到辦理交接,固然需要經過相關程序及時間,為維持社區會務正常運作及保障會員權益,本所依規加強輔導該會完成相關補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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