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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惠珍 2009/2/18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事宜
我想請問鄉公所這裡有承接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事宜嗎? 還有承辦人員是哪一課?哪一個人員?
公所回覆
馬 (先生/小姐)您好: 一、本所有辦理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二、如需辦理,請洽本所社會課。承辦人員:孫來福;電話:049-2803026。協辦人員:鄭江福;電話:049-2803063。 三、辦理需備文件:1.全戶戶籍謄本。 2.醫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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