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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為必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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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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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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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補助款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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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妳們發文說:有政府補助如公教人員補助及低收入戶補助者,不可申請,那不是這2者,是不是可以申請,為什麼一下說可以?一下說不可以!?做錯了也不道歉!也不補救!你門課員是多大,態度惡劣,叫家長自己看公文,看就算了!
明明就是限制上述2者,為什麼還是不能辦呢!更何況!那是砂石回饋金,ㄝ
你們民課是鴕鳥心態,自以為是公務員!你們是哪納稅人的錢,理因要好好服務百姓,怎麼會有態度差到一點專業度都不足,這樣的人還可以擔任公所課員嗎?,希望公所好好敎教禮儀課,好好服務百姓吧!希望民政課杜彩霞小姐及課長步要做錯事了,還要打電話學校老師,希望中小學補助款已案,能盡速給各答案 |
親愛的家長您好:
本所辦理補助國中小學註冊費及國幼班午餐點心費計畫,有關補助
幼稚園部分,本所誤認為學校申請其他單位補助項目含註冊費及午餐點
心費,爰答覆校方不能申請;本所於11月11日致電與黃園長了解補助
項目時得知並未含午餐點心費部份,再次請黃園長送件申請。本所承辦
單位若造成校方之困擾及對家長服務不周之處,望請包含並見諒。
本計畫一、補助項目:
1.註冊費-國民中小學。
2.午餐點心費-國小附幼班、私立幼稚園。
二、補助對象:
1.國民中小學以學區為主,就讀本鄉國中、小學、埔里國中
、宏仁國中、北梅國中及台中縣和平國中梨山分校,並設
籍本鄉之學生。
2.就讀本鄉各國小、國幼班、埔里鎮公私立幼稚園及台中縣
和平鄉梨山國小,並設籍本鄉之學生。
三、補助金額與條件:
1.註冊費-補助國民中小學每人每學期最高新台幣1,500元整。
2.午餐點心費:補助國幼班(含公私立幼稚園)每人每學期最
高新台幣5,500元整。
3.申請補助須檢附正本繳費收據、家長切結書及戶籍謄本。
4.若已領取政府單位補助,如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或低收
入戶已減免者,不可重複申請,得擇一申請並附家長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