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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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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村想返鄉服務的年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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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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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公所徵求約僱人員黑箱作業的疑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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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剛從大學畢業的小瑜,家住靜觀,因為家中發生變故需要回家照料家人,知道山上工作難找,又聽說鄉公所可以找到臨時工作,就到公所網站去查,有看到公所在徵求約僱人員1名,是做仁愛鄉家用桶裝瓦斯申請補助工作,在鄉公所民政課上班,因為我有朋友在公所上班,所以請他幫忙問,可是朋友說那個工作已經被課長的孩子佔走了,而且我朋友說那位課長從到鄉公所之後都是這樣照顧〝自己人〞,那麼我想請問:
1.既然這樣鄉公所網站為何還要公布這個職缺?
2.鄉公所的公務員是不是都這樣只顧自己、徵才黑箱作業、官官相護?
3.我們原住民在山上工作機會這麼少已經很可憐,鄉公所公務員每月都領好幾萬還要跟我們爭這一、二萬薪水,到底誰比較可憐?
4.如果這事是真的,那麼這位課長會不會太為所欲為了,讓自己孩子到自己單位上班賺錢?
5.我是讀大眾傳播學系,是否要請記者來鄉公所幫忙瞭解一下這件事?
我父親很早過逝,都是靠我媽媽在外面工廠工作養我跟妹妹弟弟,我好不容易半工半讀完成學業,現在因為阿公阿嬤家有困難回來幫忙,想找個工作,卻聽見這麼離譜的事,真的對公家機關無言了............. |
親愛的訪客小瑜您好;
台端所指民政課鄰用人選一案,經該相關課室回覆如下:
一、本所因業務需要,日前於99年10月12日起至99年10月18日止計7 日依規定程序登載網路公開徵才,擬欲遴用約僱人員1名辦理本(99)年度山地鄉家用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用戶補助作業計畫等業務。惟迄截止日僅有1人應徵,嗣依規定於99年10月20日辦理應徵者之評審。
二、政府機關本依法行政之原則,辦理是類徵才事項,均依標準作業規定之程序以公開、公正方式辦理,冀能遴用適合人才為用,俾利業務之推展。本所自不例外,如 台端所見網路資訊即是標準的公開徵才程序作業乙項,自無「黑箱作業」之疑慮。如任因人云亦云,道聽塗說,而逕斷定不公便不報名應徵,實為一大誤會,本所深感遺憾,也可惜喪失網羅人才之機會。
三、台端對本所民政課長之評論與誤解,實有說明之必要,要知政府機關自有層級節制之機制,並非一人所能操控而妄為,基於行政倫理,任一行政行為,均需合理適當,遑論違背法令之禁止,如課長之子應徵,於受理後尚須經過評審之程序,倘有依法應迴避之適用自有其機制之啟動,萬無「那個工作已被課長的孩子佔走」之莽斷。
四、政府用人唯賢才適用,人人均有應徵工作之機會與權利,課長之子倘不違背相關法令之規定自亦適用。併此告知,是項徵才事項,經本所評審後尚未錄取用人,將擇於近日再依規定辦理登網徵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