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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為必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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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瑞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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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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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鄉民心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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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原住民急難補助金如何申辦及其相關規定如何...因日前親友至貴所(社會科)申請就教..承辦人(孫來福)先生告知自己去查.態度十分冷漠與無奈給予對待.讓歸屬仁愛鄉的我們感到萬分失望與無助......難道有事想就教公所承辦人員都是如此嗎....據側面了解社會課承辦人(孫來福)先生靠山很大..鄉民要辦事他多半置之不理.只知喝酒為要....公所長官請救救我們無助鄉親吧...感恩 |
親愛的訪客邱先生您好:
有關台端所指乙案,該承辦人員暨社會課回覆如下;
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事宜,申請單及調查救助表件可直接到村辦公處申請,需由該村辦公處訪視情形填妥後由村幹事、村長核章,再函文給公所層轉,或陳報縣府。
二、任何急難救助所必須檢附證明文件不同,分別喪葬補助、醫療補助及生活扶助等三大類,喪葬(死亡證明、喪葬收據、全戶戶籍謄本和所得、財產證明)、醫療(診斷書、收據、全戶戶籍謄本、所得和財產證明)、生活(生活困頓證明、清寒證明、全戶戶籍謄本、所得和財產證明),可直接詢問村辦公處即可。
三、涉及毀謗名譽、人身攻擊部份,請提出明確事證,除本人檢討改進外,並接受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