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115年度甄選清潔隊員甄選評分表
一、甄選委員評分項目(滿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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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目 |
權重 |
得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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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與分選實作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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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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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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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表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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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評分小計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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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分參考: 1. 體能與分選實作: 動作熟練、效率佳且安全確實者,25–30分; 表現良好者,18–24分; 表現普通者,10–17分; 體能不足或操作不佳者,0–9分。 2. 學歷: 大學以上,4–5分; 高中(職),3–4分; 國中,2–3分; 國小,1–2分。 3. 工作經歷: 公部門清潔或環保相關工作,4–5分; 民間清潔相關工作,3–4分; 一般工作經歷,1–3分; 無相關經歷,0–1分。 (二)證照加分(總表) 具下列證照者得予加分(總分最高仍以100分為限): 1. 職業大貨車(含)以上駕照:加10分 2. 普通大貨車駕照:加5分 3. 重機械操作證明: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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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備註
1.本表為甄選委員評分表,滿分60分。
2.體能與分選實作測驗由甄選委員現場觀察並評分。
3.各委員評分由承辦單位彙整後計算平均分數。
4.證照加分依甄選要點另行計算,總分最高以100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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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委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