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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行政透明專區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清潔隊隊員甄選作業要點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清潔隊隊員甄選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15年4月9日仁鄉清字第1150008300號函頒

  •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作業,建立公平、公正、公開之進用機制,並兼顧本鄉環境清潔工作實際需求,特訂定本要點。
  • 本要點所稱清潔隊隊員,係指本所清潔隊從事垃圾清運、資源回收分類、環境清潔維護及其他相關勤務之人員。
  • 資格條件

     應徵清潔隊隊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 身心健康,足以勝任垃圾清運、資源回收分類及環境清潔等工作。
  •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無不適任清潔隊勤務之情形。
  • 應徵人應檢附最近三個月內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經審查符合健康條件者,始得參加後續甄選程序。

     前項體格檢查應包含下列項目:

  • 結核病(胸部X光檢查):須為陰性或無傳染性。
  • 毒品檢驗(尿液檢查):須為陰性。
  • 視力及聽力:須足以辨識交通號誌及車輛警示聲。
  • 本所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應採公開方式辦理,並於本所網站或相關徵才平台公告甄選資訊,其公告期間原則不得少於七日。
  • 本所辦理甄選時,得成立甄選小組三人至五人辦理甄選作業,由首長指派之。

六、甄選方式

    甄選採百分法計分,其項目如下:

  • 體能與分選實作:佔總成績百分之三十。
  • 筆試評分:佔總成績百分之二十。
  • 面試評分:佔總成績百分之三十。
  • 首長綜合考評:佔總成績百分之二十。

    前項各甄選項目之測驗內容、評分方式及作業流程,由甄選簡章另定。

七、證照加分

    為因應本所清潔隊勤務需求,具備下列證照者得予加分:

  • 職業大貨車(含)以上駕照:加十分。
  • 普通大貨車駕照:加五分。
  • 重機械操作證明:加三分。
  • 其他與清潔隊勤務相關之專業證照,得視需要酌予加分。

    前項加分後總成績仍以一百分為限。

八、錄取方式

  • 甄選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 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 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
  • 錄取人員所繳證件經查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試用制度

新進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始正式進用;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者,得取消錄用資格。

十、迴避及防弊規定

甄選委員及辦理甄選相關人員,與應徵人具有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姻親關係者,應自行迴避。

錄取人員應簽具切結書,切結與本所首長或主管未具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關係。

十一、行政透明

    清潔隊員甄選相關資訊,公開於本所網站「行政透明專區」,內容包括:

  • 甄選作業要點。
  • 甄選簡章及公告。
  • 甄選流程及評分方式。
  • 錄取名單。

十二、資料保存

甄選相關資料、評分表及甄選紀錄應妥善保存,以備查核。

十三、本要點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工友管理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本要點經鄉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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