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機構是機關的內控單位,政風人員以積極服務同仁的態度融入機關,促進機關發揮團隊力量,貫徹鄉長廉能、愛民的施政理念,並積極發掘民隱民瘼,以協助機關順利推動政務。政風機構所扮演的角色是預防機關腐化、浪費,協助機關建立優質的廉潔政府及工作環境。因此,政風單位透過「廉政宣導」、「業務稽核」、「監辦採購案件」、「訂定業務防弊措施」、貫徹執行「陽光法案」等各項預防弊端作為,再加上查處作為,讓公務人員「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四不境界,並本著「依法行政」原則,全心全力為民服務。
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四項規定掌理事項如下:
職稱 | 姓名 | 業務職掌 | 連絡電話(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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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王主任 |
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四條掌理九項業務: (1)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2)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3)廉政興革建議之擬定、協調及推動。 (4)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5)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6)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7)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8)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9)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
049-2802534 轉分機451 |
臨時人員 | 洪小姐 | 協助政風室行政業務 | 049-2802534 轉分機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