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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函釋

法務部公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說明

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例外得與監督機關進行交易或補助,為協助釐清業務執行產生之相關適用疑義,法務部廉政署特條列各機關執行應注意事項及七項常見執行疑義之說明,供各機關參考援用。

下載檔案:

附件1-法務部函1080322法廉字第10805002150號「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說明」.pdf

附件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執行疑義說明-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義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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